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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29 11:47    浏览次数:
      研究生复试录取是高校高层次人才选拔的关键环节,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河南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以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
      二、复试
(一)复试形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进行。
(二)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
(三)复试安排
1. 2024年4月4日下午13:00—17:00到第一实验楼北330参加我院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7)《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 2024年4月5日上午8:30—11:30进行复试笔试;
专业名称 笔试地点
畜牧学 繁塔楼E311
畜牧、渔业发展 繁塔楼E313
 
3. 2024年4月6日上午8:00开始进行复试面试。
专业名称 考核小组 地点
畜牧学 外语能力 第一实验楼中402
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一实验楼中502
专业素质和能力 第一实验楼北301
畜牧、渔业发展 外语能力 第一实验楼中402
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一实验楼中502
专业素质和能力 第一实验楼北330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
      第一阶段:
1.笔试:满分150分,时间为3小时;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定科目。
2.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不少于20分钟;包括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核。
      第二阶段:
      1.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主要是对考生过往参加美育、体育及劳动教育等情况的过程性考核。
      在复试期间,学院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填写《河南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2)。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素质考察
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考生加强心理素质考察,考察结果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五)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满分150分,面试满分100分。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成绩采用去掉最高分、最低分的办法计算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总成绩计算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5×60%+复试成绩(250分)/2.5×40%
      三、拟录取原则
      1.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结果公示。学院审批后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2.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被录取前需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拟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入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6.拟录取的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体检(含推免生)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规定》第八章第六十三条要求,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生统一在开学后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要求处理。
      五、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一)总体原则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报校研招办备案。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专业复试工作实际,拟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科学规范选拔人才。严格把关,使复试录取的每个环节有章可循,保证过程无漏洞,程序无瑕疵,按照分配计划按时上报拟录取结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3)坚持信息公开。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公布复试相关信息。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4)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凡有子女、亲属参加研究生复试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任何环节工作;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专业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专业复试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妥善协调和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对于复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规行为,学院、学校将视其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学院举报电话:0371-56552517(工作时间)
      学院举报邮箱:dongwukejixy@163.com
      六、其他
      1.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格过程监管。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5.未尽事宜,按照《河南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农大研〔2024〕5号)执行。
       附件1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  2024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 
       附件3  动物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河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