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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2 09:43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政研〔2018〕11号),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我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为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分配名额及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11人,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我院推荐名额1人,奖励金额为30000元/生;硕士研究生3人,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奖励金额为20000元/生。
      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评审比例为100%;硕士研究生分两个等级,一等奖评审比例为40%,二等奖评审比例为60%。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评选依据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注意事项:上报的学术成果材料要具体,包括杂志、著作、专利、获奖、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学校文件要求)。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由申报。注意:上报的学术成果材料要具体,包括杂志、著作、专利、获奖、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学校文件要求)。
      综合评定成绩(满分100分)=综合表现×25%+学习成绩×25%+科研业绩×50%。
      注:参加活动加的德育分不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参加活动加的德育分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①科研业绩:包括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在一级学报及其以上期刊发表的科研论文(见刊或网络首发,且署名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鉴定或获得的科研成果、获得的授权专利、出版的著作等。
      ②学习成绩:提供个人成绩单,包括最高成绩、最低成绩、平均成绩等。各学期各门课程有不合格者不得参评。各科考试必须符合研究生课程要求,无补考、重修,学位课程成绩的平均分不能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能参评(学校文件要求)。
      ③综合表现:包括道德品质和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除符合基本条件外,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或在读期间获得过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或担任学生干部职务。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上报材料不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请及时向辅导员反映,经查属实者追回奖学金,取消研究生期间所有评优评先。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手续者。
      4、未按时缴纳学费者取消评选资格。
      四、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生辅导员以及研究生代表,其职责是研究制订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细则,负责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评推荐等。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贾  磊  李  明
      成  员:郭娟  付  彤  陈  文  李春丽  蒋瑞瑞  李国喜  李转见  黄  璞  李  品
      秘  书:刘深贺
      五、评选时间安排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选采取研究生个人自主申报、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初评推荐、排序,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的方式进行评选。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9月20日  研究生完善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网上个人信息(省资助系统网址http://gxzz.haedu.gov.cn,学生可以通过手机申报各项业务。登录方式为“学校代码”(10466)。访问方式为一、手机浏览器输入:gxzz.haedu.gov.cn,二、扫二维码 ),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9月20日  学院启动评审工作,研究生自由申报,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于9 月22日12:00前交至院办公室(中407)李品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henau_dkyjsh@163.com提交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如下:
      (1)国家奖学金:《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正反打印)、《2022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汇总表》(附件3)、《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附件4),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报的学术成果材料要具体,包括杂志、著作、专利、获奖、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2)学业奖学金:《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打印)、《2022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和《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6)。
      (3)国家助学金:《2022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7)和《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8)。
      3、9月22日-9月26日  学院组织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确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并进行5天的公示。
      4、9月27日-10月10日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
      5、10月12日  各学院完成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网址http://ywxt.gxzz.haedu.gov.cn)中所有奖助学金获得者有关信息的网上审核与提交工作。
      6、10月13-15日  学校对各学院网上提交的获奖研究生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并上报。
      六、注意事项
      1、严守程序,严格按照《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开展工作,重要程序及相关材料公示内容要详细(包含个人基本信息、相关申报材料等),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材料要真实规范,所有纸质材料统一使用标准A4纸。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凡过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网上所有信息填写要准确,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研究生所有奖助信息将通过网络上报国家库,信息错误将造成奖助学金无法发放。)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填写格式要遵循以下要求:(1)正反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导师;(4)“评审情况”由高校下设基层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或签章;(5)“基层单位意见”须由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学院公章;(6)“培养单位意见”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附件1: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2022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汇总表
附件4: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5:2022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6: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7:2022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8: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

附录
      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由评议小组基于上交材料择优推荐;具体加分、扣分细则如下:
      1、社会工作
      最高得分100分。
      ①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加10分,校院研究生会正部加8分,校院研究生会副部加6分,班长、团支书加8分,学习委员加6分(其他的不加),党支部书记加6分,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按分值较高项加分。
      ②获得国家级先进个人荣誉加8分,省部级先进个人荣誉加6分,校级先进个人荣誉加5分。先进个人荣誉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院级先进个人荣誉加4分。先进个人荣誉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等。研会、班级、课题组、党支部、实践团队等获得荣誉称号的团队,主要负责人(第1人)在加工作分的基础上按照如上级别加分;团队中班委、支委、班长、支书、研会等学生干部按照如上级别递减2分加分;其余成员按照如上级别减4分加分。
      ③国家级比赛:最高级别加10分、次级别8分、第三级别加6分;省部级比赛:最高级别加8分、次级别6分、第三级别加4分;校级比赛:最高级别加6分、次级别4分、第三级别加3分;在全国、省级获得“优秀奖”、“最佳奖”等奖项的,按照下一级别的第三级别加分,如全国某比赛优秀奖,按照省部级第三级别分数计算;校级加2分。各类运动会中1、2、3名为同级比赛中最高级别,4、5、6为同级比赛中次级别,其余发证书名次为同级比赛中第三级别,团体按照如上级别加分。
      ④在日常科研生活中,违反学校学院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动物尸体、废液、尖锐废弃物等没有按规定处理的、电动车实验室充电等)的每次扣5分;在非常时期(疫情,灾害天气等)违反校院防控管理规定的每次扣5分;在疫情期间没有按时健康上报者,1次扣1分(从打卡之日起累计扣分)。没有遵守日常管理的每次扣1分。
      注:以上各单项同一主题活动以最高分计算,不同项目主题活动之间可累计加分。如有市县级荣誉按校级荣誉处理。其余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2、科研业绩
      按导师安排,科研工作进展顺利,且核心期刊1篇以上第一作者论文或全国性、国际性会议作会议报告(会议论文、墙报、口头汇报)的第一作者论文按照以下评分标准。
      ①SCI论文:中科院JCR(大类)分区1区得分第一作者加分公式为:5+IF*2;中科院JCR(大类)分区2区得分第一作者加分公式为:5+IF*1;中科院JCR(大类)分区3区得分第一作者加分公式为:5+IF*0.5;中科院JCR(大类)分区其他区得分第一作者加分和一级学报第一作者5分,核心期刊第一作者3分。第二、第三作者分数依次递减50%,第四名及其以后不计。
      注:查SCI影响因子网址:https://sci.justscience.cn/index.html?sci=1
      ②学术会议:畜牧兽医学会及其二级分会组织的或国际会议。国际会议:墙报、会议论文、口头汇报加3分,获奖加6分。国内会议:墙报、会议论文或口头汇报获奖加3分。第      二、第三作者分数依次递减50%,第四名及其以后不计。
      注:中科院JCR(大类)分区以最新升级版为准,影响因子以最新为准,文章要求见刊,第一作者有效,并列第一的,以排名顺序为准计算;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需为导师本人(同课题组老师不算),按学生第一;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
      ③参编著作且撰写3万字及其以上,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每部加5分,省级出版社科技专著每部加4分、其他加2分;均按作者人均计算。
      ④参加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第一、二、三、四名依次加3分、2分、1分、0.5分,第五名及其以后不计分。
      ⑤成果(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国家级前六名加20分,其他名次加10分;省部级前六名加10分,其他名次加5分;地厅级:前三名加3分。
      ⑥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前三名加4分,其余加2分;实用新型专利前三名加2分,其余加1分;外观设计专利前三名加1分。
      3、学习成绩
      无不合格成绩得基础分90分,全部课程平均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参评,全部课程平均成绩在80-84分加2分,85-89分加3分,90分以上加5分。